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2月13日10时至2023年2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第1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建湖县县城中利城市商业广场1-110-2、1-110-3、1-110-4、1-110-5、1-110-6不动产。
该拍卖不动产有租赁。
起拍价:251.06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双方必须在本场拍卖开拍前提前5个工作日到建湖县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网拍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逾期不提交的,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包含直系亲属之间的委托、公司委托企业法人等)。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1571060, 或登陆访问“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如有产权过户需求可以向当地银行等机构了解、核实,同时来拍法服也提供税费预估、产权过户、金融贷款等相关服务。咨询电话: 400-1571060。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材料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它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税费情况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税费负担主体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负担。
特别提醒:司法拍卖拍品过户产生的税费中,由拍品原所有人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中先缴纳垫付,凭《交纳税人作完税凭证》联原件或其他正规票据于本院成交确定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十五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本院不再办理。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七日内缴纳拍卖成交价余款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建湖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建湖支行营业部,账号: 6232636100127004920)。
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交付全额拍卖款后,本院才与之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如以不能得到贷款为由拒付余款,本院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盐城天宇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盐宇房地估字2022-12-01-02号评估报告书。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5-85361638。
监督电话:0515-85361089。
联系地址:建湖县人民法院(建湖县冠华路393号)。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