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29日10时至2022年8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沅江市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湖南省沅江市琼湖办事处嘉禾村商业用房三间(产权证号00032254号,建筑面积172㎡,所在层数/总层数 1/6)。议价为¥500,000.00元,起拍价为¥500,000. 00元,保证金为¥80,000.00元,增价幅度为¥3,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竞买资格或条件的人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至2022年8月25日18:00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后,统一定于2022年8月26日10:00
--11:00时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所涉及的一切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确认、支付,除依法、依规由被执行人承担的外,其余的由买受人或承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8月26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申请执行人可以不预交保证金)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本次拍卖已通知申请人及被执行人。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9月6日12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沅江支行 户名:沅江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开户账号:6232637500104124956。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37--2721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3874300553(法定工作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