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惠工街459㎡商铺拍卖
发布: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1-2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郭晋滔
关注: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21日10时至2022年3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49号楼5门(1-2层)门市,总建筑面积459.02平方米。
起拍价:5561550元,保证金:1100000元,增价幅度:27000元。
用途:商业房证号:沈房权证中心字第NO60814428号
该建筑物主体总层数为17层,所在1-2层,具体以实际看样为准。
特别提示:
1、本拍卖标的贷款咨询电话:024-67867376,13840099565(能否贷款及相关事宜以银行、担保机构最终审核为准,请提前10个工作日咨询申请)
2、有意者请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如竞买人因未能仔细阅读该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等发生悔拍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该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款不予调整。
4、法院所展示的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若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5、该房产所属土地相关信息、居住权等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6、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7、标的物是否存在涉军产等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形(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造成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
8、由于土地性质原因,部分标的物过户时可能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土地性质及是否需要补缴费用、具体补缴流程及金额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调查确认。
9、当地限购政策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请谨慎参拍。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交付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18日14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7740060111,刘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外观、内在全部情况;存在的抵押、租赁、拖欠税、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及债务负担;存在的违法处罚、保险、年检;存在的及潜在的实物及法律上的瑕疵;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等,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处理,法院不予处理以上事项。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财产交接后,发生占用问题,自行解决。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的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欠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收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3月30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于洪支行,账号:03323101020001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淘宝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淘宝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淘宝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
(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资料;
(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封存样品等;
(三)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
(四)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7740060111,刘法官
监督电话:024-85839702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监察室
联系地址: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二0二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