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8月31日10时起至2020年9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在建瓯市骏豪花园1号楼02店面,预告登记证明号:201202647号,建筑面积69.09平方米。
起拍价140万元,增价幅度为每出价一次向上递增1万元,保证金:14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开始前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看样或联系法院。本院已委托“晟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管理部门了解、核实。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司法拍卖、变卖交易产生的卖方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8月24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在2020年9月15日10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建瓯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建瓯市支行,账号:35050167730700000350)。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7305092103/18150019292
监督电话:0599-3679516
联系地址:建瓯市七里街法院大楼
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