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州禄丰县87㎡商铺拍卖
发布:禄丰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26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郭晋滔
关注:
禄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26日10时至2020年8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广通镇广通火车站站前广场旁星通壹号2幢3号商铺,总层数7层,所在层1层,建筑面积87.1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云(2016)禄丰县不动产权第0000350号,规划用途:商业服务,权利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期限:2004年10月12日起2054年10月11日止。
拍卖起拍价:261390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禄丰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7月21日起至2020年8月2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
本次拍卖的房屋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了解咨询房地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竞买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关。
标的物是否有户口、能否落户,请自行落实,法院不负责户口的查询,法院不为此瑕疵承担责任。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8月25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十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待确定。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0年9月11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逾期未全部缴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禄丰县人民法院执行专款,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禄丰支行,账号:2516044429200028991),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0)云2331执恢46号。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
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878-4142939、4142940
法院咨询电话:0878-4142949
联系地址: 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千禧大街禄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禄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