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钱公路46㎡商铺拍卖
发布: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08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郭晋滔
关注: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8日10时至2020年8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嘉定区宝钱公路5000弄158号102室、301室(含固定装修)。房屋产权证号:嘉2006005530、嘉2006005522。102室建筑面积46.63平方米,301室面积95.77平方米,混合机构,房屋用途均为店铺。
注意事项:
该房产有租赁,租赁期限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与101室、201室一并出租, 四间年租金共10万元,租金已付。租期内租赁保护,到期后可自行协商。
具体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起拍价:70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加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请至少提前一天电话联系本院预约0573-86022285),若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因各地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竞买人是否符合竞买资格及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标的物的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可先行垫付依法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凭纳税(费)凭证到法院的拍卖价款中支取。在本院通知的缴款截止日期30日内须完成税费缴纳,逾期不予办理,自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其余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拖欠的物业费、水、电、气及过户时可能需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土地划拨应缴纳的出让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如发生标的物上户籍迁移纠纷,由买受人按户籍规定自行解决,与拍卖人无涉。
标的物可能涉及的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三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规定时间内(起拍价200万以内为10天,200万-1000万为20天,1000万以上为30天,拍卖结束当天开始计算)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海盐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海盐县支行,账号:6228400347549113365)
2、可到海盐县人民法院刷卡缴付余款(信用卡除外)。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 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根据浙江省高院《网拍辅助工作管理办法》收取网拍辅助服务费,在拍卖款中优先支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3-8602811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3-86022285(成交确认书办理)、0573-86026093(承办法官)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