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在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品名称:常州市晋陵北路1号新天地商业广场A座2201室不动产。
二、竞价时间:本标的拟进行网上两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及价格信息:2020年8月11日10时至2020年8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起拍价:500万元;保证金:50万元;加价幅度:0.3万元;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及价格信息:2020年9月1日10时至2020年9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起拍价:400万元;保证金:50万元;加价幅度:0.3万元。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拍卖网络平台上重新公告。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若非使用本人账户竞买或两人以上共同竞买的,竞买人、受托人应于竞买开始前一天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标的物开拍前12小时,不再接受委托事项办理,买受人身份也将锁定,无法变更。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悔拍处理。
四、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网络竞价开始前三日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接受电话咨询。
第一次拍卖现场统一看样时间为:2020年8月7日10时30分至10时45分。
第二次拍卖现场统一看样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10时30分至10时45分。
请相关意向竞买人于本院统一安排看样时间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不需另行预约,届时将由本院工作人员在现场组织看样,除上述时间外不再另行安排。如前期拍卖成交,后续现场看样将不再组织,请相关意向竞买人自行留意网络竞价时间与结果。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品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品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八、拍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品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因网络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尚在测算中,相关部门出具结果后第一时间予以公示)地税咨询电话:12366-2。
特别提醒:网络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中,由卖方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先行缴纳垫付,凭《交纳税人作完税凭证》联原件于本院过户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三十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本院不再办理。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拍品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网上拍卖由法院自主开展,不收取任何佣金。
九、与本拍品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品: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相应额度见相关拍品页面)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品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额度,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拍品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因拍品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15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常州天宁支行,账号:807001880000946370037968)。并在缴纳拍卖余款后7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20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启动拍品的交付手续。
余款缴纳方式:
1、通过支付宝平台支付;
2、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3、直接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缴费窗口缴纳(现场缴纳请来本院前先行联系)。
十三、特别告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网络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而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司法网上拍卖房产个人贷款须知
(一)申办流程:
1.提出申请: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取得法院该拍品竞拍号后,在公告期内可与提供贷款服务的银行联系并申请个人贷款,逾期不予办理。目前可以办理贷款的房产类型仅为两证齐全、权属清晰的住房、商铺,具体是否符合贷款标准,由银行进行审核。银行客户经理接受您的贷款申请并收集所需全部资料,银行初审通过后将通知您,您可以至银行网点领取《贷款意向书》;
2.补足首付:您参加竞拍,如竞拍成功,请您在一周内向法院补足首付款,并与银行客户经理联系,至银行网点提交补充资料;
3.贷款签约:银行对正式材料审核通过后,双方将签署有关合同文件,同时银行向法院出具《工作联系函》,并协助法院与您一起办理房产过户、抵押登记,并办理放款手续;
4.贷款放款:银行通知您相关放款信息,请您至银行网点领取相关贷款文本。
5.特别约定:非因法院或银行原因造成贷款不成,须由买受人期限内补足余款后自行办理贷款,相应损失和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超过法院指定期限付款的,按悔拍处理。
(二)提供贷款服务的银行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
联系人:徐经理 电话:13861288595
法院拍品情况咨询电话:0519-85359664(徐法官);
网上参拍技术咨询电话:0519-85579518(马 勤);
监督电话:0519-85359689。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208号。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