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集镇金色界城小区商铺拍卖
发布:泗洪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1-18
拍卖形式:现场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史宏成
关注:
泗洪县人民法院将在泗洪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泗洪县界集镇金色界城小区3#114房产,面积为48.46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具体情况请自行到现场看样。
起拍价:161468.8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16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泗洪 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泗洪 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拍卖成交后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泗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泗洪支行营业部,账号:111605002900024633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 0527-86279123
联系地址: 泗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泗洪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