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北大街亚太新城商铺拍卖
发布:山西省襄汾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9-19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史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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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19日10时至2017年9月20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襄汾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襄汾县北大街亚太新城2幢1单元1层8-1、2层8-2号商铺楼一套,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63.3233万元,起拍价:50.6587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18日16时止(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王经理,13223683252,15135379010。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9月18日16时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房屋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登记手续可能产生的契税、印花税、登记费、工本费等费用以及房屋可能存在的水电费、物业费、加压费、暖气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落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9月12日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9月27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襄汾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襄汾县支行,账号:0510029229026420442。(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王经理,13223683252,1513537901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产权交易中心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357-3815162
联系地址: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北大街
山西省襄汾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