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18日10时至2017年9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舟山市定海区解放西路55-57号八层房产(包括室内装修及不可移动家具,不包括可移动家具家电)。建筑面积676.8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2.97平方米。建于1995年,混合结构,总层数12层,拍卖标的位于8层。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43年12月11日。
评估价:631万元,起拍价:404万元,保证金:80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1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浙江众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电话:0580-2033966、2033922,联系人:小吴、老潘。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交易应付过户费用由买受人、被执行人按税法规定各自承担。被执行人所需承担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凭正式发票由法院支付给垫付人。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等欠费由现使用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10月9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舟山市分行营业部,账号:1206 0201 2920 0724 642 )。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80-2826365
法院监督电话:0580-2826317
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舟山市定海区环城南路511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