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4日10时至2017年9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拍卖标的:玉溪市红塔区珊瑚路2号1-8号商铺一间(详情见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起拍价:3700000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该拍卖标的未进行评估,起拍价为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确定。该变卖标的无优先购买权人。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8月14日起至2017年9月4日16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无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对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应当在参加变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十、变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7年9月2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云南红塔银行彩虹支行,账号:1018021000173601)。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77-2616049
举报监督电话:0877-2616272
联系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龙马路33号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
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