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16日10:00至2017年8月17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吴帝材名下的梧州市迎宾路21号(灏景尚都)第2幢2单元3004房屋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吴帝材名下的梧州市迎宾路21号(灏景尚都)第2幢2单元3004房屋。
标的物详情:拍卖房屋所在的灏景尚都小区交通便利,生活设施、公用设施配套完善,周边商业繁华。拍卖房屋所在为一栋30层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商住楼,所在为第30层,南北朝向,户型为二房二厅,层高约为3米,建筑面积91.58平方米。入户防盗门、铝合金窗,室内未装修,为毛坯房。房屋建成于2014年,综合成新率为95%。(摘自开元行2017(估)字第300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本标的物拟进行第二次网上拍卖。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17年8月16日10:00至2017年8月17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
第二次起拍价:429420元,保证金80000元,增价幅度4000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第二次拍卖每次增价幅度4000元),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账户(未有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收咨询,标的物详情请见网络拍卖网页。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参加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现经查、该执行物暂没发现有违法违章记录未处理,其可能存在违章罚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梧州分行营业部,账号:4500164865105070624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录淘宝网竞拍界面。
咨询电话:0774-3844052 高法官
联系地址:梧州市西江三路1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