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7年6月20日上午10:00时,在隆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以网络与现场同步竞价方式,对下列标的公开拍卖:
一、标的基本情况: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金鹅镇花园大道13号营业用房一套,建筑面积约:93.36平方米。拍卖参考价:71.104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
二、标的展示:标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19日前公开展示于标的所在地。
三、竞买协议签订: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须于 2017年6月16日12:00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昌金华路支行;户名:隆昌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账号:1293460297510002),汇款时注明“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并于2017年6月19日17:00前持保证金缴纳凭证、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到隆昌县人民法院与本公司签订竞买协议。联系电话:028-86252966、 18108034237 严女士。
四、相关权利人须知:上述标的已知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于拍卖会当日到场;如参加竞买请按照规定交纳保证金并与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四川省盛世龙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