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5月17日10:30开始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江津支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1、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葡萄丘街21号门面一间。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23.04㎡,房地产权证号为203房地证2014字第16064号,其他用房,划拨地。
2、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葡萄丘街21号住房一套。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99.12㎡,房地产权证号为203房地证2014字第16066号,成套住宅、划拨地。
以上标的整体拍卖保留价:33.1092万元,整体拍卖保证金:3.3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江津支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5月15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并于5月16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1、2有抵押,现已出租,租赁期不详,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若承租人有意竞买,请持委托法院认可的优先购买权证明到重庆联交所江津支所办理竞买手续,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标的1、2所在建筑物共4层(含-1层),标的1位于平街第1层,标的2位于-1层及第2-3层。可从平街第1层以及标的1室内出入标的2中-1层,但必须经过标的1室内才能出入标的2中的第2-3层,即无专用通道直接从平街出入第2-3层。标的2建筑面积99.12㎡,其中第-1层建面30.54㎡,第2-3层建面68.58㎡。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3、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协议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5、本次拍卖不含室内家具、家电、设施、设备等可移动物品。
6、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确定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7、标的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9、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47226167 林老师
重庆联交所江津直属支所地址:江津区几江鼎山大道530号鹏程花园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47586890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247 67673497
重庆市天力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