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3月31日10时在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51号巾帼大厦B1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对庄河市石城乡东升村端头屯庄河市石城乡北旺水产养殖场(厂)厂区内房屋(1、厂房:权证号为庄村房执字第0002080号,建筑面积558平方米;2、厂房:权证号为房权证庄字第1704044号,建筑面积423平方米)及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庄国用[2003]字第2701号,土地面积为3544.91平方米)进行第三次公开拍卖(本场拍卖会开通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标的物评估价为183.04万元。详见房地产估价报告。
展示时间、地点:2017年3月21日—22日于标的物所在地
咨询方式:郭女士 83790115
有意竞买者(包括网络竞买人),请于2017年3月30日15时前持有效证件将保证金37万元存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账户:0610014400000220,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83775605,支票以到账为准),后持收据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本次拍卖活动接受法院监督,监督电话:83775208。
请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庄河支行、苏厚永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参加拍卖会。
大连汇丰源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