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4月13日10时至2017年4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大理创新工业园区建标华城兰峰路5幢015号商铺。
该标的位于建标华城位于大理创新工业园区,北临兰峰路(又名龙腾路),东临满江路,西临应乐路,南邻大理交通集团驾驶员培训中心。
房屋及土地证号为:大理房权证开发区字第D20121540,建筑面积:99.88平方米;大国用(2012)第01656号,使用权面积:8.66平方米(分摊面积),用途: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该标的物有免费租约,租期从2014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共五年。
本标的物采取整体拍卖方式进行处置,起拍价¥486993.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陆仟玖佰玖拾叁元整),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现承租户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与拍卖须知,如有问题或对标的权属有疑议自2017年3月13日起至2017年4月12日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事先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邱法官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看样时间暂定于2017年4月12日下午3时。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财产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4月2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大理市洱河北路分理处 ,账号:24-111701040000068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72-2209536(邱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872-2209582
联系地址:云南省大理市下关镇鹤庆路58号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