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4月13日(星期四)下午三时整,在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楼会议室进行网络司法拍卖: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位于景德镇市广场地王大厦A号楼501-520;601-620;701-720;1501、1504-1505、1507、1514、1520;1601-1602;1611、1614-1615;1701-1706;1711-1714;1717、1719-1720;1010-1011;901-904;910-911;913-914;920;B号楼1110、1204、1202、1405、1407共计100间商品房。整体起拍优先,起拍价3848.34万元,竞买保证金195万元。(具体见评估报告)
标的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公开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展示。
四、以上标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者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五、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4月12日16时。有意参与竞买者,报名时企业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委托书二份,个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来本公司(景德镇市莲社北路陶瓷大世界燕来坊C06室)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办理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须在2017年4月12日16时之前到达法院指定帐户(户名: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江西省景德镇市农行营业部,账号:14321101040013573)才具有竞买报名资格(以实际到账为准),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息)。报名资料费300元(不退还)。
六、委托人可依有关法律规定要求拍卖公司暂缓、延期、中止、终止拍卖,提请竞买人悉知此规定。
江西天河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