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石桥街10165㎡商铺一拍
发布:辽宁天启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时间:04-12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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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委托,我公司定于2017年4月12日10:0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络竞价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
法库县法库镇石桥街664号房地产及附属设施(商业)
根据评估报告显示:
标的位于法库县法库镇石桥街664号,房产总建筑面积10165.22平方米(其中有产权证房产总建筑面积9679平方米,无产权证房产总建筑面积486.22平方米),房产总层数为4层(地下1层地上3层局部4层),所在层数-1-4层,钢混结构,建成于1999年,设计用途为商业,上下水、供电、采暖、消防、监控等设施齐全;土地使用权面积4295平方米,实际容积率为2.3,地号021,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终止日期为2053年3月18日,拍卖标的评估总价6447.65万元,竞买保证金1289.53万元。
(第一次拍卖,整体拍卖)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2017年4月10日-11日
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本次拍卖为网络竞价,凭竞买用户名及登录密码自行登录具体方式报名时详见竞买须知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经承办法官审核登记后在2017年4月11日15: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保证金现场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金厦支行;账号:0345010141900000529,联系人:龙法官,联系电话:024-22763117),并于2017年4月11日15:00前凭法院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辽宁天启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截止时间2017年4月11日15时,逾期不予激活网络竞买用户名,不具有参与网络竞价的资格。
四、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按标的实物使用情况、权益现状及权利属性进行公开拍卖,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拍卖前期应对标的面积、用途、权属、欠税费情况进行实地勘察确认;
2、拍卖标的现有300余租赁商户处于经营状态(租赁协议已到期),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与租赁商户自行协商租赁事宜;
3、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4、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5、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人、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如未到场,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拍卖公司电话及联系人:024-31976799
拍卖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49号W-3门
网络交易平台: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4-31009996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89号恒运大厦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4-22763117
辽宁天启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