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三拍)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3月7日10时至2017年3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延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433/01),户名:延吉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物
1、产权证号为延房权证字第532386号,坐落于延吉市爱丹路695-3-10号,建筑面积为94.97平方米,套内面积为66.81平方米,房屋编号为5-3-365-3010。
2、产权证号为延房权证字第532388号、坐落于延吉市爱丹路695-3-9号,建筑面积为94.97平方米,套内面积为66.81平方米,房屋编号为5-3-365-3009。
3、产权证号为延房权证字第532378号,坐落于延吉市爱丹路695-3-8号,建筑面积为66.31平方米,套内面积为46.65平方米,房屋编号为5-3-365-3008。
4、产权证号为延房权证字第532384号,坐落于延吉市爱丹路695-3-11号,建筑面积为97.73平方米,套内面积为68.76平方米,房屋编号为5-3-365-3011。
该标的物位于延吉市爱丹路695号鑫田大厦,东临万客隆超市,西临局子街,南临益华广场,北临延边广电大楼,该区域商业繁华度较好,一面临街,总层数23层,所在层数为3层,朝向为北。评估价格为3767056.00元,单价10642元/平方米。
以上内容来自延求是房估字【2016】第C0034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
拍卖价:2,410,915.84元,保证金:13万元,增价幅度:2.5万元或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延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3月7日10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提前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电话:0433-2586392)。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本院不作过户登记的承诺和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3月7日10时前与延吉市人民法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3月18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延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延吉天池路支行,账号:22050168970109653333)。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angpai.taobao.com/group/thread/16132092-290393923.htm?spm=0.0.0.0.gjhaXv&qq-pf-to=pcqq.group。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433-2586312 管法官
监督电话:0433-2586394 金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天池路3343号
网址:http://sf.taobao.com/0433/01户名:延吉市人民法院
本拍卖公告在“(www.rmfysszc.gov.cn)”上同步发布。
延吉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四日
拍 卖 须 知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在延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433/01,户名:延吉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延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延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提前向延吉市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资格证明,资格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拍卖活动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税收和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及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延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延吉天池路支行,账号:22050168970109653333),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地址:延吉市天池路3343号;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433-2586394)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款付款收据。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等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依法对原买受人进行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款收据与执行案件办案件人联系领取相关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及产权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含税收调整),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和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含税收)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33-2586394金女士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433-2586312管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延吉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四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 延吉市范广敏与徐波(已死亡)名下共有的4套房屋(1、产权证号为延房权证字第532386号,坐落于延吉市爱丹路695-3-10号,建筑面积为94.97平方米,套内面积为66.81平方米,房屋编号为5-3-365-3010;2、产权证号为延房权证字第532388号、坐落于延吉市爱丹路695-3-9号,建筑面积为94.97平方米,套内面积为66.81平方米,房屋编号为5-3-365-3009;3、产权证号为延房权证字第532378号,坐落于延吉市爱丹路695-3-8号,建筑面积为66.31平方米,套内面积为46.65平方米,房屋编号为5-3-365-3008;4、产权证号为延房权证字第532384号,坐落于延吉市爱丹路695-3-11号,建筑面积为97.73平方米,套内面积为68.76平方米,房屋编号为5-3-365-3011)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范广敏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 门市 |
租赁情况 | 无 | |
钥 匙 | 无 | |
配套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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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1、延吉市人民法院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 | |
备注 |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延求是房估字【2016】第C0034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 | |
拍卖标的物有关信息 (一) 拍卖标的概况 拍卖标的物延吉市爱丹路695号鑫田大厦,东临万客隆超市,西临局子街,南临益华广场,北临延边广电大楼,该区域商业繁华度较好,一面临街,总层数23层,所在层数为3层,朝向为北。评估价格为3767056.00元,单价10642元/平方米。 (具体以买受人实地看样为准) (二)限购情况:无 (三)税费负担情况 欠缴物业费、水电费不详,买受人可自行向物业公司咨询,成交后由买受人负责承担;过户所需税费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成交后亦全由买受人承担。 (四)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
温馨提示:
一、参与竞买前,请您仔细阅读《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的相关内容。需要预约看样,请提前联系延吉市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433-2586394 金女士)
二、提醒买家注意淘宝网设定的成交规则,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能成交:2人以上报名;出价高于拍卖法院设定的保留价;经拍卖法院确认成交。
三、拍卖成交价余款的支付要求:标的物成交后,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直接汇入延吉市人民法院帐户(户名:延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吉林银行延吉天池路支行,账号:0604011033333333 ),建议不要通过支付宝线上支付,如有支付宝线上付余款的提示,忽略即可。
三、网络司法拍卖的具体操作,请您仔细阅读《司法拍卖买家指南》,指南链接: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7E7hA;
大额支付保证金的网上银行限额指南链接:http://bangpai.taobao.com/group/thread/16132092-290393923.htm?spm=0.0.0.0.gjhaXv&qq-pf-to=pcqq.gro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