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莫愁湖东路16号904室商铺拍卖
发布: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3-09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关注: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3月9日10时至2017年3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本市建邺区莫愁湖东路16号904室房地产房地产一套。
起拍价:196万元,评估价格:244.26万元。保证金:15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指定日期开始前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2月27日9时起至2017年2月28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 〕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无
*如有优先购买权人,2016年8月公布司法解释新规要求公示如下信息:
1.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力性质;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十、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特别提醒:拍卖余款在2017年4月7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南京市金鹰支行,账号:1010510104000203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注意事项: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中财宝信(北京)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5-83577230(王)、18951637238(汤)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77210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6号楼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监督电话:025-83522456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