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现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拍卖下列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情见拍卖资料):
一、拍卖标的及概况、起拍价(设保留价):
泰和县城井冈山大道的下列两处房地产(具体位置在工农兵大道与白凤大道交叉口的天弘宾馆旁,两处房产同在一个位置,分处一楼和二楼,其所占用的土地系商业出让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终止日期为2039年11月9日):
1、权证号为“房权证泰府字第05-012-1A号”的房地产,处一楼,房权证载建筑面积1056.0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营业,框架结构。该房原为经营家电用。起拍价896.87万元,竞买保证金110万元。
2、权证号为“房权证泰府字第05-012-A201号”的房地产,处二楼,房权证载建筑面积1395.1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框架结构。该房产现为“根之根足疗会所”使用。起拍价703.84万元,竞买保证金90万元。
特别说明:上述两处房地产先整体拍卖,整体起拍价1600.71万元,竞买保证金200万元;如整体拍卖不成交,则分拆拍卖。
二、拍卖时间:2017年2月24日15时
拍卖地点:吉安市神州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吉州区石阳路11号)
三、展示时间:2017年2月21日至23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竞买报名:
1、交纳竞买保证金:有意竞买者请在2017年2月23日17时前将保证金交入委托法院账户:户名: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处,开户行:建设银行吉安阳明支行,账号:36001451100052500327-0005(用途注明:拍卖保证金)。交款后,将保证金交款凭证、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送交(或传送)至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处办理竞买资格确认手续。
2、竞买登记:在拍卖会开始前持保证金交款凭证和身份证明材料到本公司(吉州区石阳路11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纳资料费500元(不退)。
3、特别提示:①以委托法院确认其竞买保证金到账确定竞买资格。②身份证明材料如下:个人竞买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竞买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联系电话:①神州拍卖公司:0796-8315818、13970452208李先生;②法院监督电话:0796-8211706、18779652150颜先生。
六、其它:①请本案当事人等于拍卖日到场,如参与竞买应按本公告要求办理竞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②本次拍卖系由本公司主拍,由吉安市金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吉安诚信拍卖有限公司、江西吉安赣新拍卖有限公司、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协拍。
吉安市神州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