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天池镇金穗路37㎡商铺拍卖
发布:
拍卖时间:03-06
拍卖形式:同步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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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乐至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3月6日15时在乐至县人民法院八楼会议室及四川省拍卖行业网络同步拍卖信息系统实行现场与网络同步竞价拍卖的方式按现状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相关情况。
标的物位于乐至县天池镇金穗路188号营业用房(建筑面积为37.05平方米),拍卖参考价为31.6672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6万元;该标的物有租赁关系,租期将于2017年4月20日届满。
二、拍卖标的物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三、标的物于即时起现场展示,自行看样,涉及上述标的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和其他优先权人应于拍卖会当日到场,如参加竞买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竞买手续办理。竞买人须于2017年3月3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以到账为准,不计息)缴至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乐至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至县支行;账号:2312493129100128585,交款单据上须注明:(2016)乐至法技委字第80号乐至县天池镇金穗路188号营业用房竞买保证金(XXX为竞买人),并持个人有效证件及乐至县人民法院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到乐至县人民法院司法调解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办理时间为2017年3月6日9时至12时)。
咨询电话:18982952775(付先生) 13981825536(夏女士)
法院监督电话:028-23355038
二〇一七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