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2月15日(周三)上午10时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安庆市皖江网络拍卖中心电子竞价:
一、拍卖标的:
安庆市大观区德宽路175号兴利达小区2号楼一层15号房产,房产证(非住宅)约35.89㎡,土地证(商业服务业、出让)约6.1㎡。评估价为63.99万元(皖国华评2016估字第201606038号),第3次拍卖参考价约51.2万元,竞买保证金6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日至2017年2月13日11时止(到账为准),标的物所在地。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应在2月13日11时(以实际到账为准)前将竞买保证金缴至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并于2月13日11时前凭保证金单据及有效证件到银河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如竞买不成且无违规行为,保证金于会后3日内如数退还竞买人(不计息)。
四、联系方式:银河拍卖安庆办事处:胡 13865183991
省公司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55号 0551-62609766
皖江中心:周 0556-5523877(安庆市天柱山路80号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3号楼二层)
法院监督电话:0556-5706047
安徽省银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