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7年2月14日10:30在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51号巾帼大厦B1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对位于庄河市城关街道芙蓉委4层房地产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建筑面积为303.3平方米,权证号为庄房权证庄私字第201300566号,评估价为人民币103.88万元,保证金为21万元。(本次拍卖会开通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
展示时间:2017年2月6日~2月8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电话: 18940893311 丁先生 15840810116 王先生
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1901室
注意事项:有意竞买者(包括网络竞买人),请于2017年2月13日15时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大连市中院交纳保证金或汇入其指定账户(支票以到账为准,账户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账号:0610014400000220,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83775605),交付保证金后请于2017年2月13日16时前持收据及相关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任敦发、孙晓蓬、任桂兰、王有和及相关权利人参加拍卖会。
※本次拍卖活动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监督电话:0411-83775208。
辽宁和盛祥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