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贵溪市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7年2月23日15时至2017年2月24日15时止(延时的除外)拍卖下列标的,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位于贵溪市雄石西路3号地块49号一楼店面(房屋所有权证:贵溪市字第201246111号),证载面积157.16㎡,起拍价632.90万元。
以上标的增价幅度均为0.2万元。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报名地址:鹰潭市胜利东路4号广惠大厦3楼。
五、拍卖标的咨询、展示、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2月21日17时止,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个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书,标的1-2每标的各交纳竞买保证金50万元整、标的3-8每标的各交纳竞买保证金10万元整到贵溪市人民法院账户(户名:贵溪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行贵溪贵电支行,账号:36001952150059666999)办理竞买手续,有偿获取文本资料。未竞买成功者保证金于三日内如数退还(不计息)。
六、对本次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的单位或个人按有关程序、规定报名参加拍卖会,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联系电话:13507013737李先生 18670131001范女士
鹰潭市龙华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