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皇姑区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7年2月14日9:30时,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络竞价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
(第三次分零拍卖)
根据评估报告显示:
标的均位于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万达北一路金街”,建成于2012年10月,钢混结构;预购登记日期2011年4月,夫妻共同共有。物业费至2016年10月28日。
1、北一中路1-4号25门商业网点,建筑面积110.46㎡,朝向南,共两层,实际使用4层,有租赁占用;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号0111051349,拍卖保留价113.92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
2、北一中路1-4号26门商业网点,建筑面积110.46㎡,朝向南,共两层,实际使用4层,有租赁占用;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号0111051327,拍卖保留价116.48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
3、北一中路1-4号31门商业网点,建筑面积119.08㎡,朝向北,共两层,清水房;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号0111051341。拍卖保留价152.96万元,竞买保证金30万元。
4、北一中路1-4号32门商业网点,建筑面积119.08㎡,朝向北,共两层,清水房;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号0111051333。拍卖保留价152.96万元,竞买保证金30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2017年2月6-7日。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本次拍卖为网络竞价,凭竞买用户名及登录密码自行登录,具体方式报名时详见竞买须知。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7年2月13日14时(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7221710182600077836,中信银行铁西支行),并于2017年2月13日16时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截止时间2017年2月13日16时逾期不予激活网络竞买用户名,不具有参与网络竞价的资格。
四、特别说明:
1、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2、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3、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自行调查了解。
拍卖公司电话及联系人:024-22566008、赵女士13940129365。
拍卖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1号闽商总部大厦20层。
网络交易平台: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4-31009996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89号恒运大厦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4-86869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