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16年2月15日下午4:00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大厅公开拍卖:杨永炽、杨永浪名下的址在石狮市濠江路东段杨园40号西起第3间的房地产,起拍价人民币175万(保证金32万元并在转账单上注明(2016)闽05执724号)。竞买条件:有意竞买者应于2017年2月13日17时报名截止前向我司提交有效身份证及保证金转账凭证办理竞买手续。看样时间2017年2月9-10日。拍卖保证金汇入委托方指定账号(账号:13510701040001360,户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泉州丰泽支行营业厅). 受委托法院通知,上述拍卖标的的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担保物权人及利害关系人应在拍卖会举行时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会举行3日前提出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联系电话:0595-88258789、13774809876法院监督电话:22139771、22139835
地址:石狮市子芳路狮城帝苑2号楼B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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