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1月5日10:18时在湖南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郴州分中心)拍卖大厅依法按现状公开拍卖下述标的,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郴州市国庆北路兴隆步行街3A32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42.92平方米,起拍价25.963488万元,保证金3万元。标的物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二、竞买人应在2017年1月4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竞买保证金缴至如下账户(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司法拍卖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4300 1785 0610 5252 7637),凭付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郴州分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三、特别说明:请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场。如参加竞买应按法律法规及本公告规定交纳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参加拍卖会。
咨询电话及地址:拍卖公司: 13017356319(宋) 郴州分中心:2349029(办)13087350777
(何)郴州市北街建行院内5楼,委托法院:18975518983(黄)
郴州市晶诚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