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兴达街道前进委二处商铺及土地一拍
发布:大连物华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时间:01-16
拍卖形式:同步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1月16日10时在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51号公共资源拍卖中心第一次公开拍卖:
庄河市兴达街道前进委二处商业房地产(现实际用途庄河康复医院),建筑物面积合计为4,695.5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1,047.36平方米。建筑物权证号分别为庄房权证庄单字第200407987号、200601962号,土地证号分别为庄国用(2002)第0252号、(2006)第02050号。评估价格合计人民币2,496万元(本场拍卖会开通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
有意竞买者(包括网络竞买人),请于1月13日15时前持有效证件到法院预交500万元保证金(账户名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账号:0610014400000220,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83775605)。后持收据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本次拍卖活动受法院监督,监督电话:83775208。
展示时间:1月3日-12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方式:孙先生13332201907、82807661
请徐长宝、徐泽成、庄河康复医院、大连泽成服装有限公司、康丽英及相关权利人届时参加拍卖会。
大连物华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