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绵阳市高新区普明南路东段65号1栋1层13号商业用房,证载建筑面积266.92㎡,证载土地面积50.21㎡。参考价523.3万元,保证金55万元。
1号—7号标的于2017年1月5日15:00在绵阳市涪城区金菊街2号波尔卡酒店会议室;8号标的2016年12月23日15:00于四川省洪雅县人民法院审判庭。拍卖采用四川省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信息系统与现场同步方式。
标的于公告日起原址展示。竞买者应于拍卖前一日16点前将保证金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17点前凭法院收据和有效证件办理报名手续。
房产情况详见:标的已知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手续,否则视为放弃权利。
公司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振兴路99号艾普中心A座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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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华联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