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6年11月30日16时在桂林市中山中路8号桂名大厦南楼五层拍卖厅,按现状采用现场与网络同步联合方式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灵川县龙头岭开发区1小区(1至4层)房产,建筑面积约197.73㎡,参考价37.5万元,保证金6万元。标的保证金汇入灵川法院指定账户内(户名:灵川县人民法院,账号:300512010104742718,开户行:广西灵川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法院监督电话:0773-6813849
有意竞买者请到本公司查阅相关资料。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29日16时,竞买人请持保证金收据和有效证件到本公司或广西区内其他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与本公告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请届时参与拍卖会,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拍卖成交后,拍卖款于成交之日起7日内付清。
标的展示时间: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29日。
公司地址:桂林市穿山东路4号综合楼1-2-4室
联系电话:0773-5801909 15977367600
广西福瑞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