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12月5日10:00至12月6日10:00止(第二次拍卖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10:00至12月13日10:00止、第三次拍卖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10:00至12月20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南通市崇川区太阳鑫城大厦1幢102室(房地产权证号为71102387、71102388,建筑面积96.7平方米)。房产估价为总价344.25万元。
二、拍卖安排:
本标的拟进行网上三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三、拍卖方式及保留价、起拍价: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另特别提示:根据淘宝拍卖规则,两人以上报名,才具备成交条件。
保留价不对外公开,可能与起拍价不一致。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会超过前次保留价的20%。
一拍起拍价3442500元,保证金:3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设保留价。
二拍起拍价2754000元,保证金:3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设保留价。
三拍起拍价2203200元,保证金:3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设保留价。
以上事项,本院采取一次性集中公告,后续拍卖,除依法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外,不再另行公告。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11月21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物按现状拍卖移交,可能因已发现或未发现的法律风险,影响成交及移交时间,竞买人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不便及拍卖回转,属于司法拍卖的必要法律风险,由竞拍人自担。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12月26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账号:49625822848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3-68506566(孙法官)0513-68506410(郭法官),监督电话 89070666
联系地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