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弘基休闲广场1幢121㎡商铺拍卖
发布: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1-14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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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11月14日10时至2016年11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庐山西路158号1幢2-48号商业房地产(含室内固定装修)房地产权证等情况:房产证号:甬房权证保税字第20130058383号,证载建筑面积121.94平方米,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权证号:甬国用(2013)第0900056号,使用权面积103.48平方米,国有出让商业用地土地,终止日期2046年6月8日。
起拍价:65.92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加竞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来本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10月27日起至2016年11月4日15时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可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也可自行前往实地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的税收,各自承担。对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11月21日14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农行北仑支行,账号:3930200104001287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民和汇通助拍宝,贷款咨询电话:0574-55001905、0574-86865782,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惊驾路565号泰富广场B座6楼、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179号金贸大厦5楼,具体事项竞买人自行与其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
十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关于法院拍卖房屋提供按揭贷款,授权服务平台联系方式:400-0507065;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江厦街21号。具体事项竞买人自行与其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波永正房地产土地估价经纪有限公司的《房地产估价报告》。
咨询电话:0574-86771763(业务咨询)、0574-86771781(技术咨询),举报电话0574-86771801。
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187号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二0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