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金碧园7号楼97㎡商铺拍卖
发布:穆棱市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1-09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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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穆棱市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9日10时至2016年11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坐落在穆棱市八面通镇红新委金碧园小区7号楼0136号建筑面积为97.32㎡商业营业用房,房屋所有权人为李克忠,共有权人为史云霞,层次为1-2/6,建筑年限为2011年, 一层净高3.7米,二层净高3.1米;铝合金门、电动卷帘门;外墙面砖,室内地砖、二层天棚墙体刷白,一层天棚PVC扣板;水、暖(地热)、电、卫生设施等齐全,临街宽度为3.69米,进深12.55米。维护保养状况及临街状况较好。现闲置中。
起拍价:734279元,保证金:80 000元,增价幅度:8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11月1日9时起至2016年11月4日9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6年11月4日15:00--16:00时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6年11月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11月16日17:0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穆棱市人民法院执行户,开户银行:穆棱市农行营业室,账号:08240101040006450),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请自行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8545392025
监督电话:0453-3134790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穆棱市八面通镇长征路23号
穆棱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