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11月3日15:30开始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云阳支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滨江路29号一楼门市,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筑面积约26.35平方米,现场门牌号为滨江路恒生巷6号,房权证号:310房地证云2010字第010182号,土地类型:出让,房屋用途:门市,现经营万州面馆,拍卖保留价:29.288万元,竞买保证金: 3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云阳支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016年11月1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并于2016年11月2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有租赁。现租给万州面馆,租至2017年4月,承租人如欲参与竞买,请持法院认可的文件参与竞买,同等报价的情况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本次标的物拍卖不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
3、有抵押、法院查封。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交付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如有其他瑕疵,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4、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确认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5、标的物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卖方承担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凭票向委托法院退款)。
6、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8、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云阳支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55164977 李老师
重庆联交所云阳支所地址: 云阳县云江大道1424号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 023-55166690
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重庆市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