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嘎鲁图镇一区汽车站商业房拍卖
发布:乌审旗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0-3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关注: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10月31日10时至2016年11月0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嘎鲁图镇一区汽车站东侧商业房(拍卖标的物详情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起拍价:陆拾陆万玖仟贰佰肆拾元(669240元),保证金:陆万柒元(67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特别规定的除外。
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乌审旗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乌审旗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10月14日起至2016年10月28日16时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提前与乌审旗人民法院联系2016年10月28日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该延迟时间为网络自动设定,网络拍卖的所有时间以网络上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11月08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乌审旗人民法院执行局 ,开户银行:乌审旗农村信用社营业部,账号: 8100301220000000071131,行号:402205781259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内蒙古宏伟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内宏伟房估字【2015】第0008号
咨询电话:0477-7220227、17604770859
工作电话:0477-7220227
监督电话:0477-7220246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人民路
乌审旗人民法院
二○一六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