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龙水镇永益路330㎡商铺拍卖
发布:重庆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时间:10-27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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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10月27日14:30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大足支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分零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1、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永益路190-34号房屋,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共3层建面约为330.2㎡,房地籍号为DZ00300200310000010100800020001,商服、划拨地,现出租。拍卖保留价:78.26万元,竞买保证金:7.8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大足支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10月25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并于10月26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均有抵押、有查封,本次拍卖包含室内装修价值,但不包含室内可移动设备(电器、家具等)价值。
2、标的物1、3、4是否办理房地产权证情况不详,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办证、产权和房屋实际情况,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和责任。
3、标的物1、2、4租赁情况不详,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房屋实际租赁情况,并承担其相应风险。承租人如有意竞买,请持委托法院认可的优先购买权证明到重庆联交所大足支所办理竞买手续,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4、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交付。
5、标的物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卖方承担部分的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过户后再凭票据与委托法院进行结算)。
6、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8、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9、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大足支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43780301 谷老师QQ:346419297
重庆联交所地址:大足区国土局五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64386555
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67673497
重庆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