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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步镇新龙中路二幢首层房屋拍卖

发布: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1-22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11月22日10时至2016年11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座落高要区禄步镇新龙中路20号二幢首层房屋【房产证号2143905】,变卖价:20.9664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电话、看样时间及方式:自2016年10月10日起至2016年10月14日止接受咨询。
    有意者请联系:何小姐  0758-2786138。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不设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达到或超出变卖价即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房地产可能存在如下风险:目前该标的已有抵押;本案标的房屋带租变卖,不能移交产权证原件;有优先购买权人。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缴纳变卖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承担有关风险。
    七、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应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八、按现状变卖。办理房地产过户的所有税费等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买受人自行接收房屋,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有税费、土地出让金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办理过户手续的所有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纠纷由买受人承担和解决。因办理过户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办理过户手续的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与变卖人无关。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6年12月3日前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肇庆市分行;账号:662665991385),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16)粤12执恢34号],并持进账凭据到本院开具变卖款收款收据,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请耐心等待。买受人须按照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承担标的物灭失或价值减损等风险。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肇庆市永辉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肇永房地估字第[2016]042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联系地址:肇庆市信安大道97区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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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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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88128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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