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平津大街东侧1020㎡商铺二拍
发布: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0-19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2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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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6年10月19日上午9:00时, 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沧州办事处(沧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以网络竞价方式, 依法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第二次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位于盐山县平津大街东侧沿街楼房一套(现0317商务宾馆),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盐权字第1007246号,土地证号:盐土国用(2014)第056号。建筑面积:1020.8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384平方米。拍卖保留价为6100000元,竞买保证金70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2016年10月11日至2016年10月12日,在标的物现场展示。如需勘察标的物请在沧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预约登记手续后,统一安排勘验时间。
三、竞买人应在2016年10月13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沧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沧州银行桥西支行;账号:503012012000000129;以到账为准)。并于2016年10月13日16时前凭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及有效证件到沧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沧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核对无误后,竞买人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权证确权面积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2、标的物过户、办证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3、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执行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室联系。
5、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联系电话:0317-2175597
法院监督电话:0317-2204665
执行法院电话:0317-17733761178
报名地址: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F256窗口(地址:沧州市北京路与吉林大道交叉口)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