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海宁市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0年10月27日上午9:30,在海宁市龙祥大酒店举行公开拍卖会。具体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海宁市许村镇许巷轻纺村C31幢04-05号营业用房,房屋建筑面积约158.83㎡,土地面积约113.59㎡,参考价23.1万元,保证金5万元。
注:以上标的均设有保留价。与上述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请参加本次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二、相关事宜: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证、照(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以及保证金缴款凭证到本公司办理竞拍报名手续。标的的保证金请直接交入法院账户(户名:海宁市人民法院,开户行:华夏银行海宁支行,账户:4250200001819900001026)
三、标的展示及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1日-10月27日止
四、报名地址:嘉兴市中山东路世纪广场10楼C座
五、联系电话:13757305731、0573-82091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