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将于2016年9月23日上午10:30时在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石城县琴江镇清华大道(金福花园)C栋14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石房权证琴字第114530号),建筑面积约436.56平方米及房屋内的电器设备5项及输助设施1项(详见清单),起拍价156.26575万元。
二、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现场增价式拍卖。
三、竞买条件
凡具有相应经济能力的企业、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持有效证件报名,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10万元和报名资料费300元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前转入以下银行账户,转账时请注明“金福花园房产竞买保证金”:
账户名称: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赣州银行石城支行
账号:2852 0001 0310 0000 307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标的展示时间:即日起至拍卖日前;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五、报名时间、地点、电话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9月22日下午17时;
报名地点: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办 陈女士
电话:0797-5702816 8200001 / 18679760388。
六、特别提示
凡与上述标的有关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请于拍卖会时准时到达拍卖会现场,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如需参与竞买的请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
赣州民生物资拍卖行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