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新城花园4套房产拍卖
发布: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9-27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6年9月27日10时起至2016年9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漳州市芗城区悦港路109号新城花园36幢的D01号、D02号、201号房屋以及36幢、37幢连体店面D14号(共4套,整体拍卖)(房产证号分别为:漳房权证芗字第01106716、01106715、01106717、01106718号)。
起拍价:844.3904万元,保证金:8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特别提醒(瑕疵说明):
上述拍卖标的目前还在经营使用,但可随时停止营业并清空交付,本次拍卖的价格依据评估价决定,并未包含室内家具、电器、古玩装饰及其他办公设施,仅仅包括基础水电配套以及不能拆除的装饰装修部分,详细以评估报告内容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9月28日10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提前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看样、展示时间:2016年9月21日至9月23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须有2人(含2人)以上报名才能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成交产生的依税法应由被执行人詹某某承担的地税税费(即本院与地税部门签订的代征协议确定的由本院代征的税费),以成交价款支付(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自行办理),其他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80万)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相应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2016年10月1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账号:161020100100069518)。
十、本次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大,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0596-2175256,监督电话0596-2175109,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89号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