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9月26日10:45开始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分零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2、北碚区河嘉村26-4商业用房,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51.1㎡,产权证号为碚国用2002字第05401号,商业、出让地,现租赁。拍卖保留价80.07万元,竞买保证金:8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9月22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并于9月23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2现已租赁,租期2012年5月20日至2017年5月20日,租金1800元/月,租金在租赁期第三年开始每年增加5%。租赁情况可到联交所查看,如承租人有意竞买,请持委托法院认可的优先购买权证明到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手续,并在同等条件下对承租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交付时以现场实物为准。
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含土地出让金或收益金等)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5、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63625166 63622130 曹老师QQ:716333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68316655
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67673497
重庆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