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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龙泉镇中心街上段44、45号房产拍卖

发布: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9-0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9月1日10时至2016年9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易门县龙泉镇中心街上段44、45号房产一套(详情见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评估价:1200000元,起拍价:1200000元,保证金:8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该标的未进行评估,起拍价为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确定。
    (45号房一楼铺面已外租,于2016年12底到期,租期届满后十日内由易门县人民法院将该铺面执行交付买受人。其余房屋可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之日起二十日内腾归交付买受人)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8月15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16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9月1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云南红塔银行彩虹支行,账号:101802100017360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77-2616049、0877-2616020
    举报监督电话:0877-2616272
    联系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龙马路33号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
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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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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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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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88128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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