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红旗南路266㎡房产拍卖
发布: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30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戴宏林
关注: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8月30日10 时至2016年8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位于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82-2-1301居住房地产。该房产有租赁,租期20年,且租金已交齐。该房建筑面积266.9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66.6平方米, 该楼为钢混结构16层到顶商住楼,所在楼层为13层,南北朝向,户型为多室,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号:房地证津字第104020813605号,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用途为城镇单一住宅用地。起拍价:3061280元,保证金:16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特别提醒:
1、根据房屋所有权人提供租赁合同记载,该住宅有租赁,租期20年,自2013年1月18日至2033年1月17日,已经交齐全部租金,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该房有抵押,抵押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天津西青支行。
3、该房屋欠物业费数万元,具体以物业公司提供数据为准。
4、拍卖成交后,法院不负责腾房,不负责清户,买受人在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需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8月10日9时起至 2016年8月25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9月5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长青支行,账号:0218030104000090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22—28024046,9:00-11:30,14:00-17:00。监督电话 :022—28024041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新围堤道6号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六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