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8月18日10时至2016年8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漯河市源汇区滨河路与交通路交叉口昌建外滩16#楼16幢220号商业营业用途房产。房屋为钢混结构,房屋总层数4层,所在楼层2层,房产证号20130010610,证载建筑面积174.92平方米,用途:商业营业。
起拍价:214.3万元,保证金:12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16年8月17日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本次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拍卖前所欠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到相关部门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买受人与被执行人自行交付标的物。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8月2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源汇区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开户银行:中行双龙分理处,账号:254604677841)。
咨询电话:13603851799,监督电话0395-3561760
联系地址: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大学路113号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二0一六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