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诚丰世纪园3号楼53㎡店面二拍
发布: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20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2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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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8月20日10时至2016年8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福清市音西镇音西村诚丰世纪园3号楼104店面。范围包括建筑物(包含室内二次装修)、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含家电家具等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收益。房屋结构:钢混;总层数:十二层;规划用途:商业;房屋取得方式:商品房;产权证载面积:建筑面积53.36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51.92平方米,分摊共有面积:1.44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融房权证R字第1001747号。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42年1月8日;土地证号:融音西国用(2013)第33428号。
起拍价:1,313,000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清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清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8月5日起至2016年8月19日15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在竞拍期间交纳保证金的人数不足二人的,视为不到有效竞买人数,拍卖无效。只有二人以上(包含二人)报名竞拍的,拍卖才具有效力。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特别说明:拍卖标的物现出租给案外人作为商业经营之场所(“品鱼论鸡”餐饮店),每月租金人民币3300元,现标的物带租拍卖,拍卖成交标的物所有权归竞买人之日起至原承租合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租金由竞买人自行与承租人协商收取,拍卖人对竞买人租金收取不承担保证责任;具体承租期限竞买人自行向现承租人落实,竞买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后现承租人是否继续承租拍卖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清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行,账号:1315010104001697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福建正德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闽正房估字[2016]0022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咨询电话:0591-85273089(曾法官),监督电话:0591-85250477。
联系地址:福清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音西法庭办公楼202室)
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