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8月23日10时至2016年8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被执行人魏丽洪、李玲共有的坐落于厦门市思明区古城西路7号商业营业用房【厦国土房证第01069741-1号、2号,土地及房屋用途:商业服务业/商业,总层数:12层,建筑面积:69.96㎡,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出让期限自1999年1月15日起至2039年1月15日止,建筑结构:钢混】。
评估价:4699200元
起拍价:3008000元;
保证金:400000元;
增价幅度:3000元。
2、被执行人魏丽洪、李玲共有的坐落于厦门市思明区古城西路9号商业营业用房【厦国土房证第01061726-1号、2号,土地及房屋用途:商业服务业/商业,总层数:12层,建筑面积:62.78㎡,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出让期限自1999年1月15日起至2039年1月15日止,建筑结构:钢混】。
评估价:4216900元
起拍价:2704000元;
保证金:400000元;
增价幅度:3000元。
3、被执行人魏丽洪、李玲共有的坐落于厦门市思明区古城西路11号商业营业用房【厦国土房证第01069735-1号、厦国地房证第01069735-2号,土地及房屋用途:商业服务业/商业,层数/层次:12层/第1层,建筑面积:68.96㎡,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出让期限自1999年1月15日起至2039年1月15日止,建筑结构:钢混】。
评估价:4527200元
起拍价:2904000元;
保证金:400000元;
增价幅度:3000元。
4、被执行人魏丽洪、李玲共有的坐落于厦门市思明区古城西路13号商业营业用房【厦国土房证第01061728-1号、厦国地房证第01061728-2号,土地及房屋用途:商业服务业/商业,层数/层次:12层/第1层,建筑面积:54.75㎡,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出让期限自1999年1月15日起至2039年1月15日止,建筑结构:钢混】。
评估价:3594300元
起拍价:2304000元;
保证金:400000元;
增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开始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6年9月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905041001001000010130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9-8292813
监督电话:0599-8292810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