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解放中路土地及建筑物拍卖
发布: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10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8月10日10时至2016年8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座落怀集县怀城镇解放中路的土地使用权的剩余面积160.86平方米及占值的地上建筑物【土地使用证号为:怀府国土证字第(1989)第3107号,原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57平方米,其中296.14平方米已转让】,起拍价:500400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电话、看样时间及方式:自2016年8月1日起至2016年8月5日止接受咨询。
有意者请联系:何小姐 0758-2786138。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房地产竞拍限制条件及可能存在如下风险:本案标的不能移交产权证原件;地上建筑物未办产权证,土地能否分割及能否办理过户由行政机关决定,本院只出具拍卖成交裁定文书。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缴纳拍卖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承担有关风险。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应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八、按现状拍卖,买受人自行接收房屋,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有税费、土地出让金等由买受人承担。办理房地产过户的所有税费等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办理过户手续的所有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本案有关办理房地产过户的问题,按照2015年10月12日怀集县国土局的复函、2015年11月6日怀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意见处理。因办理过户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办理过户手续的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与拍卖人无关。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8月20日前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肇庆市分行;账号:662665991385),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16)粤12执恢49号],并持进账凭据到本院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请耐心等待。买受人须按照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承担标的物灭失或价值减损等风险。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肇庆万联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肇万评字2016-060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联系地址:肇庆市信安大道97区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