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钢铁街278㎡商业房产拍卖
发布:赤峰市喀喇沁旗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7-06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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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7月6日10时至2016年7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朱瑞祥所有的位于赤峰市红山区南新街办事处钢铁街居委会房屋一处。该房产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为赤房权证红山区字第10060219号,建筑面积为278.63平方米,实际用途为商业。房屋建筑混合结构楼房,总层数6层,本次评估1层,水、电、暖齐全。普通装修,维护保养状况较好、地理位置较好,交通便利。该房屋现对外出租。租赁期限自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11月30日止。房屋所有权30日内交付买受人,房屋使用权在承租期满后30日内交付买受人
起拍价:4736710.00元。保证金: 9470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6月20日9时起至2016年7月5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7月1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喀喇沁旗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喇沁旗支行,账号:91500601000055019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鲍法官:15934938988 0476-3998137
监督电话:0476-3998156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人民法院执行局
赤峰市喀喇沁旗人民法院
2016年6月20日